一、到底什么是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
(二)因征收而必须发生一些费用。一般有以下几项: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
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牌匾及其它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二、责令停产停业属于什么罚
责令停产停业是属于行政处罚方式的一种。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有时限吗
责令停产停业的时限是根据具体情况而由行政执法机关确定的,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有权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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