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的,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没有其他补偿。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不予支持
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怎么办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怎么办
1、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有四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居间进行协调;
(3)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4)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公司员工申请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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