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只能起诉离婚。但如果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在结婚登记前,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一、民法典在离婚时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对方隐瞒婚史可以告欺诈吗
对方隐瞒婚史是否可以告欺诈视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已结婚而隐瞒婚史,则构成重婚罪,另一方可以以此告欺诈;
2、如果一方属于离异隐瞒婚史的,另一方不可以告欺诈。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姻可以撤销吗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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