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否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如下:
1.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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