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实报实销。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4.交通费=实报实销。5.辅助器具费=必要费用。
9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9级赔偿标准为下列项目: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6、护理费。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9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9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全文9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