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中的条件,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包括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的、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患者以及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
(一)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
(二)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
(四)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这些情况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以及其他依法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某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这些情况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以及其他依法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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