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车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税务机关按规定予以补办。
二、【办理材料】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2份。
(2)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3)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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