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已持有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因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或换发。
二、申报材料
1.持证人补发换发书面申请;
2.测试实施机构出具的证明;
3.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4.申请换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交回原证书。
三、服务流程
申请→测试实施机构出具证明→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当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办公楼三楼317室
联系电话:0311-66005775、0311-66005778
承办机构
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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