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农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因为遗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农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作为遗产继承的。
但是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此外,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