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应符合的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符合条件就应享受年休假
案例:于某是一名派遣工,在某派遣单位已工作一年多了。一年来,于某先后被派往多个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现在快过节了,同出外打工的姐妹都要回家过节,于某也想回家看看,可公司表示他们这类派遣工的带薪年休假待遇,没人负责。
说法: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于某的带薪年休假待遇应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于某符合上述条件应享带薪年休假待遇,不应因派遣工从事的是多个被派遣单位的临时性工作而不给。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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