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不能拆除的情况有哪些
1、违建不能拆除的情况如下: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住人违建怎么拆除
住人违建按以下流程拆除:
1、执法局核实现场,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以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要求当事人自拆,之后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
4、逾期不拆的,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5、到期后,执法局依程序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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