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父母配偶赔偿比例:赔偿流程: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3、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6、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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