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比照主营业务收入的规定办理。具体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3)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
一、商铺租赁合同免租期确定收入吗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免租期仍要确认租金费用,具体分录和租期内的处理是一样的。都是借记相应的期间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二、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股东变更时债务处理的方式如下:
1、购买原股东股权,这种情况,不涉及到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所以财务处理上,往往就是对实收资本科目的简单处理即可。
2、对于投资企业来说,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或者库存商品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
(1)如果收到的投资款或者非货币性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会涉及此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2)如果股东是以其持有的一项股权投资给企业增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3)如果是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关于企业增资,在《公司法》中涉及规定并不多,主要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其中关于出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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