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欺诈的双倍赔偿案件有哪些
时间:2023-05-08 08:15:30 1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价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责任;(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把房子卖给第三人。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解除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2(1)(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的;(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人或者房屋拆迁补偿的事实。三。交付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不予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的部分由买受人补足,面积误差率大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属于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出卖人应当将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部分的房价及利息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率大于3%部分的房价双倍返还买受人。购买商品房实行双补偿需要注意三点:

1;

2。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的出卖人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适用;

3。惩罚性赔偿金的双倍不是合同金额的双倍,而是已付房价的双倍,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所不同。

全文7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续履行 最新知识
针对房屋销售欺诈的双倍赔偿案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屋销售欺诈的双倍赔偿案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