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租赁协议期满,承租方未按约履行撤离义务,这只是普通的合同纠纷或是违反约定的行为,并不符合侵占罪的定义。侵占罪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据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货、遗失物或隐藏物为目的。在达到一定金额后,仍拒绝返还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所针对的对象仅限于保管物、遗失物以及隐藏物等特殊财货,而非其他类型的财物。因此,若房屋租赁合同时限已过,但房客依然不肯离开,这种行为并不满足侵占罪的条件,仅仅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而已。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