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在家族企业中,家族中持有的股权会占大多数,且流动性较差。而在普通的股份制企业中,股权的流转发生频繁,也不易固定,往往与公司经营状态息息相关。换句话说,股权就是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其结构就是这些股权之间组成的比例,代表了一定的权利,也代表了一定的责任。在总股本一定的情况下,股权的流转对应了不同的股权结构。
如何设立合理的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3、设立防冲突机制。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防止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而产生矛盾。
4、要适时发放期权。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什么叫股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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