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否定后不得履行。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就失去了法律拘束力了,合同还没有履行的,不得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请求继续履行无效的施工合同,应该进行驳回。当事人不得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之后,因此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该进行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是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进行补偿。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处理如下:
1、对于修复之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之后合格的,发包人应该请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应该予以支持;
2、对于在修复之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如果请求支付工程价款,通常不予支持;
3、因为建设工程不合格从而造成的一些损失,发包人如果有过错的,也应该及时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4、对于合同无效或者是撤销之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及时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则应该折价及时进行赔偿。
二、合同无效是否需要提起撤销?
合同无效不用提起撤销,申请合同撤销并不是申请认定合同无效的前置条件。虽然合同被撤销之后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即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订立合同前的原始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撤销是认定合同无效的前置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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