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电梯功能升级
时间:2023-11-03 19:40:07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了在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中,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办理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身份证和缴存银行的银行卡等。

一、申请条件

在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中,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完成电梯项目备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职工顺利办理提取。

二、办理要件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用于配偶提取);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南京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根据最新的南京公积金贷款新规定,南京公积金贷款实行认贷认房政策,即申请人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认贷认房标准,并且所购买的房屋也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认房标准。具体来说,认贷认房标准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拖欠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所得税、物业费、水费等未结清的费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负债。

此外,南京公积金贷款还实行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要按照房屋总价的30%支付首付款,剩余部分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同时,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也最长可达30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贷款期限。

综上所述,南京公积金贷款新规定对于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认贷认房标准和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考虑寻找其他贷款途径。

南京公积金贷款新规定对于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认贷认房标准和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考虑寻找其他贷款途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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