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正式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至此,该市从政策上已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
老年居民是指无固定经济收入,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没有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居民;特困居民是指持《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的城市低保人员,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至2级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未成年居民是指在该市市区幼儿园和在校(含各类职校、技校)的中、小学生;一般居民是指无用人单位、又无能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市区居民。
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上,老年居民每人每年按32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60元;特困居民每人每年按32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90元;已参加《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的人员按该暂行办法办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9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按90元标准筹集,其中由家庭缴纳60元,父母双方有单位的由父母一方单位报销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属于特困居民家庭的未成年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90元。社会捐助资金直接纳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据介绍,该市推进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着力做到两个一步到位。一是政策框架一步到位。从政策上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在市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险政策框架的建立。二是结算网络一步到位。该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从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到缴费,从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到社区定点医疗服务中心的结账,全部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使医保工作操作性更强,透明度更高。
该市摸底调查显示,有近24万人符合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对象,目前首批申报者已有2万人。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员介绍,到今年年底,预计将有10万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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