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驾事故中致他人受伤的肇事方,应当承担起支付受害者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与诊疗及康复相关的合理费用的主要责任,同时还需对因误工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其经济收入损失进行相应的弥补。
若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程度达到残疾标准的级别,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辅助器具购置费及残疾赔偿金;
如不幸有人因此事故失去生命,则还应对其家人提供丧葬费并支付死亡赔偿金以表达人道关怀之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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