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职工可凭工伤认定结论和出院小结复印件报销医疗费用。这些复印件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的转归情况以及出院注意事项。需要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报销单据,并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在工伤认定后,职工所遭受的工伤医疗费用,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结论和出院小结复印件来报销。这些复印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的转归情况以及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工 伤 报 销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细 节 ?
工伤报销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病的医疗费用支出。对于工伤报销,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2个月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 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9.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注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时限。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认定结论和出院小结复印件,职工可以报销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复印件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的转归情况以及出院注意事项。同时,还需要提供加盖就诊医院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有效报销单据。工伤报销需要注意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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