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以物抵债”,强制抵债
时间:2023-08-18 16:42:26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以物偿债是银行在无法用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收回借款人相应的实物资产以偿还债务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拍卖或者出售的,经执行人同意,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财产定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偿还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如果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则退回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拍卖期间无人投标或者投标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格的,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设定的保留价格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支付给债务。

以物抵债有没有效

以物抵债有没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一般否认在这种情况下以物抵债约定的效力,因为债权尚未到期。以物抵债是清偿债务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如何清偿债务的安排。因此,以尊重当事人的意义自治为基本原则,确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和履行。因此,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
    更新时间:2024-01-20 09:30:12
查看投标人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投标人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理解“以物抵债”,强制抵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理解“以物抵债”,强制抵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