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
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
3.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
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以上就是对于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有关知识的介绍,综上可知,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除了需要提供有效证件之外,非常重要一点是要提供拆迁赔偿协议书。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以下证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