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活动越繁荣,伴随其产生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网络支付纠纷就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纠纷,一般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举报等方式解决,协商无果还可以通过诉讼来接,不过网络纠纷到哪里起诉成为困扰当事人的一个难题。
通常来说,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确知道哪里属于侵权地,尤其是网络侵权行为中,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针对日益活跃的网络侵权,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网络上因支付纠纷被侵权,可以就近选择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再不需要像此前那样,费尽周折地搜寻侵权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之处,或者满世界地寻找侵权人住所地。不过诉讼还要涉及取证、写诉状等问题,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建议可以找个网上支付失败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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