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期限
时间:2023-05-03 10:23:25 3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期限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期限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一)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二)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三)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四)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三、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根据情况,一般可以根房东商量,但是如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提前解除合同一般是要付赔偿金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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