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离职不可以开失业证明。失业证是在原公司离职后,凭原工作的单位的离职证明到劳动局办理的。如果没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自己到劳动局去办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接受劳动局工作的安排,如果不接受劳动局工作安排的,劳动局认为劳动者已经就业,所以不会给劳动者办理失业证。
一、《民法典》中无固定期合同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民法典》并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相应的解释,所以无固定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辞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三、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