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关系和离职证明是同一个意思吗
解除劳动关系和离职证明是同一个意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与已与公司终结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文件。
二、试用期可以拿回自己的离职证明吗
试用期一般可以拿回自己的离职证明。试用期辞职因工作时间较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回上一单位的离职证明为后续单位使用,用人单位拒绝退回的,可以要求该单位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有以下补办方法:
1.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把用人单位的那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重新复印一份,并请求用人单位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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