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工作转包给其他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的行为;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其他专业项目转包出去的行为除主体结构施工外,向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既不是分包,也不是一般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只提供劳务,总承包方仍负责材料、机械和技术的管理,即将建设项目的劳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劳务分包纯粹是劳动力的使用,其他所有施工技术和材料完全由总承包方负责。劳务分包是一种纯人工成本,按单价和总工作日数结算。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是按工作日数和预定的工作日单价结算劳务成本。劳务分包不产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用说管理费用。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的劳务部分向总承包人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相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与专业承包方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
(2)不同的对象点。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合同中建设工程的整体;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建设的劳务部分。(3)合同的效力是不同的。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批准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的无效行为;劳务分包属于法律行为,法律不禁止。(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对由此引起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对发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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