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社保基数下调生育津贴
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626元/年(5469元/月)。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包含在内。
适用于以下险种的参保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2019年医疗保险补缴基数咋计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按照渝人社发〔2013〕35号规定申请补缴2018年12月前历年医保费的,核定其补缴基数上、下限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申请补缴2019年当年医保费的,使用2018年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5626元/年(546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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