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对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财务经理有哪些职权
财务经理有以下职权:
1、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总部的全面工作,组织督促部门人员在总部职责范围内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及工作标准,密切联系生产、营销、计划等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3、负责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地方政府有关财务工作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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