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是告知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辩护的权利,至于是否委托辩护那是当事人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当事人也是可以放弃的。国法律也规定了,对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实行强制辩护,如果没有辩护人,法院也会指派辩护。所以只要当事人不是上述情况之一的,检察院是不会强制给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委托诉讼代理人,自然可以放弃委托。
一、司法援助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重要的司法救济制度,法律援助一般由辖区内的司法部门进行管辖的,案件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聘请不起律师的,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
一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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