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财产保全
时间:2023-03-31 16:02:22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4、申请的法院。

5、不动产的保全。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一、财产分割前男方偷偷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财产分割前男方偷偷转移财产处理如下:离婚前,男方转移财产,女方可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保全财产。如遇紧急情况,未转让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此时,记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此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此外,未转让财产的一方应当找到另一方转让财产的证据,否则保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未转让财产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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