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流窜学校多次盗窃
时间:2023-06-11 09:24:44 3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曾两次因盗窃被判缓刑,但他仍不思悔改,继续流窜XX大学学生公寓,将目标放在大学生宿舍,偷走学生生活费,连几元几角都不放过。

王某,男,23岁,定安县人,大专文化。曾于2010年1月25日、2011年1月25日因犯盗窃罪分别被琼海市人民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但王某并没悔悟,而是把目标放在大学生宿舍,专偷大学生生活费。

2013年9月2日凌晨2时30分许,王某窜至XX大学紫荆公寓一宿舍,盗窃受害人吴某人民币115元,林某人民币120元。接着,王某窜至隔壁一宿舍内,盗窃受害人张某某人民币200元、房某人民币300元、赵某某人民币12元、杜某人民币40元。随后,王某又窜至另一宿舍盗窃赵某某人民币35元、于某某人民币400元、甘某人民币600元、赵某某人民币7.5元、陈某某人民币400元、曾某人民币200元(共计人民币2429.5元)。

次日凌晨2点半左右,王某再次窜至XX大学紫荆公寓多间宿舍,盗走多名受害人共计4135元,最多的1560元,最少的45元。同年9月10日凌晨2点半左右,王某再次出动,潜入多间宿舍,偷走学生生活费共计2359元。

2013年10月,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美兰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92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撤销2010年与2011年对王某所宣告的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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