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以及相关处理方式。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范畴,被害人在起诉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法院应当受理。但若证据不足或者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如果被害人在起诉时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类案件。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证 据 不 足 的 案 件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判断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唯一依据。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案件中证据不足,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得出的。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案件仍然证据不足,则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得出的。
其次,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也可以作出有罪判决,但需要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证据不足,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得出的。
总之,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法院也应当遵循证据法原则,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地审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若被害人在起诉时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类案件。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判断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唯一依据。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案件中证据不足,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法院应当作出无罪或有罪判决,并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证据不足,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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