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
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之前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二者的概念、交付方式、赔付内容等方面了解。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定金可以双倍返还吗
定金可以双倍返还,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3.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4.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三、定金可以全额退吗
定金可以全部退还的情况分别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可以全部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全部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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