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br/>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重组、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有关资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变更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您所说的企业改制,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详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一)全部或者部分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外商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比例变化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出租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诉讼
(10)非国有单位资产的取得(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事项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我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在实践中,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制定的。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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