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包括承租人企业的产业特点、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现金流量、项目情况、偿还能力、担保等)经审查后认可,并同意与其开展该项目的融资租赁交易;
2、承租人必须对融资租赁的特点和实际运作有基本认识和一定的了解,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能配合在一起开展工作。
一、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融资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以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一般包含两种合同关系即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以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即供货人),其中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的核心与纽带。融资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以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融资租赁届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1、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的;
2、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3、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4、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5、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租赁物可以这样处理:
1、归承租人所有,但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由于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不予返还,但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但是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
2、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按规定,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
3、归承租人,并向出租人折价补偿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承租人折价补偿。
全文8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