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购房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二手房交易,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在权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房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只有合法的、真实的才能给予公证。公证可以使买卖方放心,提高相互信任,另外,一旦出现纠纷,公证书具备法律效力。
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各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且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变更、转让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个人与个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有效,例如二手房买卖时签订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是要进行转移登记的,要把房子登记在买方的名下,避免一房二卖。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