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冒领、擅自拆阅、隐匿、损毁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检查他人物品和邮件的行为,若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者,我国政府将依法施以治安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此类违法行为包括冒领他人财物;私自拆解、隐藏、销毁或非法检查别人的邮件和包裹等,将会受到至于五日内的临时拘留或是以五百元为单位的罚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