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患有乙型肝炎的唐军最近焦头烂额,前妻以他患过乙肝要求法院变更其子女的,那么跟随自己多年的女儿就会离自己而去。患过乙肝就会因此而丧失小孩抚养权吗?4月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答案。答案是一个不字。法院驳回了唐军前妻请求变更的诉讼请求。
据悉,唐军曾于1999年因患有轻度乙型病毒性肝炎在住院治疗,症状消失后出院带药继续治疗。唐军与妻子王蓉于2004年9月经公证后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3岁的女儿唐宇由唐军抚养,其女生活学习的一切费用由唐军负担。离婚后,唐宁随父亲一起生活至今,身体健康。
前妻王蓉认为唐军曾患有传染性疾病--乙型肝炎,至今仍未治愈,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其具有传染的危险性,而自己的经济条件较唐军好,且作为母亲便于与女儿沟通,加之唐军工作应酬忙,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女儿,为有利于唐宁的健康成长,要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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