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让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证据履行自己的探视权。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离婚了前妻纠缠怎么办
离婚完成后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之间不再有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离婚后如果前妻仍来纠缠,首先要明白对方纠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离婚时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的问题,那么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妥善处理离婚的遗留问题;如果是因为感情纠缠,那么也需要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以免影响今后正常生活。看对方纠缠的的程度,如果涉及到侵犯隐私、实际个人利益建议报警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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