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评估公司一般由拆迁方确定,包括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拆迁方由评估机构确定后由被拆迁方委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一批资质等级较高的估价机构,雄厚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为拆迁当事人提供了选择。
评估机构的确定要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的方式。
原则上,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需要两个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协调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和参数选择,执行共同标准。二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来说: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损失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宅基地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二)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不含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以外的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造成非居住性住房损失的补偿。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被拆迁人居住在周转房内,则公式第二项为0;
2。被拆迁房屋为住宅的,公式第四项为0;
3。被拆迁人得到补偿,表明房屋是自用的。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工作人员要求被拆迁人协商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产权交换)被驳回,被拆迁人应当依法提出合理化建议,耐心与被拆迁人协商,注意谈话的语气。
2。用行政诉讼来争取时间
当拆迁人要求作出裁决或只是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议时(一般申请裁决一个月,直至裁决发布),一户以上被拆迁户可向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不宜在被拆迁户被拆迁一半前过早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宜在拆迁公告前两个月才提起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拆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许可证提起诉讼的,应当中止拆迁行政裁决,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法律、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这对被拆迁户非常有利。
4。诉讼期间作出裁定的后果
如果起诉拆迁许可证的案件二审不结案,拆迁主管部门仍然作出违法裁定,被拆迁人向最高法院上诉,裁定肯定是违法无效的!根据违法、无效裁定形成的后续司法、行政强拆判决或者决定,均为违法、无效,受害人有要求国家赔偿的合法权利。
5。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次行政诉讼。绝大多数法院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此时,在第一个案件判决前,要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我们的目的是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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