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谁出
职工工伤住院,所需伙食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若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以下工伤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5、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7、职工与工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不住院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没住院赔偿如下:
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工伤职工没有住院治疗,说明伤情很轻,伤者能自我照顾,一般是没有护理费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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