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是1年,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
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是一年。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二、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
评估报告不合理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规定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从程序上给予了救济的渠道。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是由政府聘请的,在评估结果上即便是进行复核或者申请鉴定结果也不会相差太多。被拆迁人要在知道补偿不合理后,积极的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提高补偿。
三、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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