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除名的税收问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行为一般都会被视为房屋买卖行为,要收取契税。契税的收取按照房屋本身的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税率为:
1、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2、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
3、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
4、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
契税的计算,举例说明:
如一套总价为4万元的房子,父母与子女的份额各占50%,现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除名,那么就是要将名下的房产份额转让给父母,则需按20万元的总价收税。
父母与子女间的两种房产证除名方式: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房产析产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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