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以下简称“单独”夫妇)。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所需材料
“单独”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规统股备案)→办理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
1.“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承诺期限: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
1.“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办事窗口
区计生局规统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39
联系电话:0752-7809539
交通指引:乘坐4、14路公交车在城区政府站下车,往前走约100即到区行政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8号)
备注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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