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起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通过对起诉的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查明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诉权的情况,从而保证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因此,审查起诉是受理的重要一环。
一、欠债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工作:
(1)在规定期限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证人出庭作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二、如何受理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诉的必然结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国家审判权对起诉行为进行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的结果。
全文9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