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违约金是合同上有注明是需要进行缴纳的供热采暖期交费的最后期限。需要缴纳,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
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一、怎么举报违法烧锅炉
首先要清楚你们单位的锅炉是压力锅炉还是常压锅炉,如果是常压锅炉的话,是不需要司炉证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如果是压力锅炉的话,你可以上网查询或者拨打114查询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联系电话。
二、物业应当怎样合法催缴物业费呢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供暖费滞纳金最高上限
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没有上限,滞纳金归供热部门所有。用热户应在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供热采暖费的2%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违约金不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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