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历的真实性由谁举证
在涉及病历真实性的法律纠纷中,根据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病历的真实性同样遵循这一规则。即提出病历作为证据的一方,有责任证明其提交的病历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这意味着,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其主张病历作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主张的依据,就必须对该病历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
二、病历真实性如何证明
证明病历真实性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可以通过医院的原始记录、电子病历系统数据等直接证据来证实病历内容的真实性。
2.若对方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提供方可以主动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对病历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3.如果病历中有医生、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的签名、盖章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明病历真实性的辅助证据。
4.如果提供方在法院释明后仍拒绝申请鉴定,且没有其他充分证据印证病历的真实性,法院可能会支持对方的质疑,认定该病历真实性存疑。
三、病历不真实会有何后果
病历作为医疗纠纷中的重要证据,其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结果。
1.如果病历被证实不真实,那么基于该病历所作出的任何法律判断都可能受到质疑。
2.对于提供虚假病历的一方而言,不仅可能面临法院对其诉讼请求或反驳主张的不予支持,还可能因伪造证据而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3.虚假病历还可能对医疗机构的声誉造成损害,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疗机构,在提供病历作为证据时,都应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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