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只有法院,民政部门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
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吗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但未被宣告无效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但是该无效并不是自然就无效,而是需要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的,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经法院确定婚姻无效,该无效婚姻才会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如果未经法院宣告,则不产生无效的后果。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民法典分居几年判定婚姻无效
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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